临潭县关于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的通告
(2022第24号)
近期,全省多个市州特别是我州夏河县、玛曲县相继报告本土阳性病例,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。为严格落实“外防输入”防控要求,及早发现可能存在的隐匿传播风险,防止疫情输入蔓延,依法严格落实属地、部门、单位、个人“四方责任”,落实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检测范围及频次
市场监管一线人员,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,酒店宾馆、餐饮服务、商场超市、农贸市场、药店、果蔬店、理发店、美容店工作人员以及人流密集的各类经营主体工作人员,检测频次为每日1次。
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、住院患者及陪护、发热门诊患者、医废转运人员(包括民营医院、个体诊所、村卫生室、集中隔离点等),检测频次为每日1次。
快递、外卖、物流、交通运输服务人员,检测频次为每日1次。
文化娱乐场所、景区景点工作人员,检测频次为每日1次。
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(含社区工作者、公安民警、志愿者、卡点一线人员等),检测频次为每日1次。
装修装卸、物业、房地产行业服务人员及环卫工人,检测频次为每日1次。
金融机构服务人员,检测频次为每天至少20%的抽检。
各类建筑工地,检测频次为每天至少20%的抽检。
学校、托幼机构、培训机构,检测频次为每天至少20%的抽检。
二、注意事项
1.接种新冠疫苗后48小时内,不要参加采样,避免出现核酸检测假阳性的情况。满48小时后请及时补检。
2.居家隔离医学观察、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人员或健康码为“红、黄”码人员,请不要自行前往采样点,由所在村组(社区)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。
3.有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症状,要做好个人防护,提前报告所在村组(社区),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采样、就诊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4.采样时请做好个人防护,有序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。到达采样点后,主动出示健康码或身份证,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,注意全程佩戴口罩,不交谈,不聚集,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。
5.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核酸检测,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,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6.请关注天气变化,注意出行安全。
此公告适用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,全省“动态清零”恢复常态化防控后按照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(第九版)》执行。
临潭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
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2年7月23日